居住證申領
居住證是中國大陸地區為非戶籍人口(包括外國人、港澳臺居民等)頒發的一種身份證明文件。居住證的發放和管理由公安機關負責。申請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和按照指定的程序提交申請,提供相關材料并進行核查和審批。
申請對象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辦理暫住登記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一)合法穩定就業:在居住地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招用,或者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
(二)合法穩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租賃的房屋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的宿舍居住的;
(三)連續就讀: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的;
(一)自2016年12月1日起,公安機關不再發放暫住證;2016年12月1日之前領取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暫住證辦理年限計入居住年限。暫住證有效期內或者有效期滿,暫住證持有人繼續居住的,公安機關按以下情形辦理:①暫住證有效期內或暫住證有效期滿15日內申領居住證的,應當通過“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查詢暫住登記時間,暫住登記滿半年的,憑居民身份證和暫住證為申領人按照《辦法》辦理居住證;暫住登記不滿半年的,憑居民身份證和暫住證為申領人發放《福建省暫住登記憑證》(以下簡稱《登記憑證》),并告知申領人待暫住登記滿半年后,持《登記憑證》按《辦法》規定申領居住證。
② 暫住證有效期內或有效期滿15日內,不申領居住證的,憑居民身份證和暫住證辦理暫住登記并發放《登記憑證》,原暫住證辦理年限計入居住年限。
③暫住證有效期滿超過15日申領居住證的,應當為其重新辦理暫住登記,發放《登記憑證》,告知申領人按照《辦法》規定申領居住證。
(二)凡在我省申領過居住證跨縣(區)或者跨設區的市流動的,在變更居住地住址時,不受辦理暫住登記半年限制。
申請說明
根據《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5號,以下簡稱《辦法》)福建省公安廳關于做好《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16〕345號),公民申領居住證,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采集人像信息,并根據規定提供相關材料。
開始申請
申請材料
符合申請條件的均需要提交《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提交戶口簿),符合不同條件提供不同的佐證材料,相關佐證材料要求如下:
(一)合法穩定就業
1、福建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2、身份證或戶口簿
3、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二)合法穩定住所
1、福建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2、身份證或戶口簿
3、包括自有(親友)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三)連續就讀
1、福建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2、身份證或戶口簿
3、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代辦情形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辦理居住證申領、換領、補領、簽注,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代辦人、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
申請流程
(一)派出所辦理流程:攜帶好資料提交到派出所,由派出所審核辦結。
(二)閩政通APP辦理流程:
1.在“閩政通APP”首頁點擊“全部”;

2.選擇“戶政”欄目下的“戶籍業務辦理”;

3.下滑找到“核發居住證”欄目下的“居住證申請”;

4.可以通過掃描自己居住地址的家門口的門牌號的二維碼選擇地址,也可以直接搜索自己居住地址;

5. 檢索到自己居住的房屋,選擇好自己的單元號房屋號,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點擊“提交”,提交相關材料;

6.符合申領條件的,相關部門將會盡快審核,制證發放;
常見問題
符合什么條件可以辦理居住證?
答:根據《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規定,在本市辦理暫住登記滿6個月以上,且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三個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有效期多久?
答:居住證有效期為一年。
居住證線上辦理需要什么條件?可辦理什么居住證業務?
答:流動人口在廈門辦理居住登記,并實際連續居住 滿6個月以上 ,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規定申領居住證。
線上可辦理:①居住證登記;②居住證申領;③居住信息變更④居住證到期簽注.
申請地址
網上辦理:手機端“閩政通”APP→首頁“全部”→“我的服務”(選擇戶政)→“戶籍業務辦理”→“核發居住證”→“居住證申領”;

掃碼下載閩政通APP進行在線辦理
派出所:居住地所對應的派出所;
相關事情
收費標準: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辦理結果:對材料齊全、符合申領條件的,自申請之日起15日后憑領證憑證至申請點申領居住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