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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主 題:2025年8月25日廈門市同安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姜濤局長解讀《同安區“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政策》與公眾交流
時 間:2025年08月25日 09:30至10:30
地 點:政府一樓政務事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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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太康三年(282年)析東安縣置同安縣,當年即廢。唐貞元十九年(803年)析南安4鄉置大同場,為縣之前身。五代后唐長興四年(933年),正式升場置縣,轄3鄉11里。包括今廈門市、同安縣、金門縣及龍海一部分。元,改里為都,共3鄉44都。明初,恢復里,又增設在坊里(縣城區)轄2隅,共3鄉12里2隅44都。成化初,都下設圖,共3鄉12里2隅37都統53圖。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析民安、翔風二里及同禾里之五、六、七都置馬巷廳。光緒間行保甲制,改圖為保。清末民國初,同安縣區劃建制層級為縣、鄉、里、都、保、甲六級。民國元年(1912年),裁馬巷廳復歸同安縣。民國3年1月,析大小嶝、金門島及嘉禾里置思明縣,次年再由思明縣析大小嶝、大小金門島置金門縣。故民國3年后,同安縣轄區僅余3鄉11里27都。民國24年,重訂保甲,后區劃、層級多次變更,至民國36年...




























